广州世外桃源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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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业角度来看,“世外桃源”一词已经变成了一个贬义词。因为它指的是一个商业地产项目,于2013年9月开始销售,由于价格实惠(均价5000元/平方米)而受到热捧,成为当时全国最热门的楼盘之一。 但这个项目其实有很多问题——交通不便、基础建设不足、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等等。 到了2015年底,这个所谓的“世外桃源”成了一个大型的垃圾场,附近居民苦不堪言。垃圾场的恶臭让附近的商铺生意萧条,不少业主把门口用来宣传的图画都换成了“除臭”标语。

为什么一个刚开始备受追捧的项目会沦为“世道之污点”呢? 从表面来看,这个问题出自管理层面——“世外桃源”由香港新世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发,但由四川民福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及销售。

两个公司对于项目的定位存在分歧。开发商希望打造一个低密度的生态住宅区,因此在前期开发中着重考虑了环境和配套;然而销售公司却更看重公寓等物业形式带来的资金流入,在宣传过程中夸大了其生活氛围和配套,误导了购房者。 当消费者买到手之后才发现,理想的“世外桃源”与现实的差距有多大!

从这个意义上说,开发商和销售公司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是,我们如果深究下去就会发现,造成这种悲剧的根源在于中国的土地制度。 “世外桃源”的土地原本属于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岭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所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原则上不能用于商品住宅的建设。但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结构,城镇土地和乡村土地采用不同的管理制度,这使得城市边缘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在执行的过程中变得极为宽松——只要不涉及基本农田,并且符合“规划、林地等其他用途”的条件,村集体土地就可以被出让给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推进城镇化进程,2004年以后,国务院先后公布了多个涉及农村土地法律问题的文件,其中很多内容都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有关。2010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积极探索农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路径”。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南岭村村民将自己的土地借给香港公司开发房地产。这些土地原本可用于宅基地、农业或者基础设施,但现在却用来建造商品房。虽然这一行为违反了土地的基本用途,但没有对国家或者社会的利益造成多大损失。

那么,谁是这种“违法乱象”的实际获利者呢?

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深入分析我国的土地制度和房价形成机制了。 众所周知,我国的地产市场是一个卖方市场,这主要源于政府和土地供应方的强势地位。在现有制度下,地方政府不仅是土地的唯一供给者,而且掌握着土地供应量和位置信息,企业和个人只能被动接受。无论是“世外桃源”这样因规划失误导致的烂尾楼,还是小产权房这样非法的建筑,其成因都很复杂,涉及到产权、税收、政策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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